一、主    旨:為訓練兒童正當的思想及語言表達能力,培養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習

              慣,藉以淨化人心、端正風氣,促進社會祥和。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客家委員會、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主辦單位:佛光山惠中寺、人間大學台中分校

四、承辦單位:國際佛光會臺中區各分會、惠中青年團

五、參加對象: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之學童。

六、比賽時間:民國108年3月31日(週日)上午8:30~14:00

七、比賽地點:佛光山惠中寺(臺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65號)

八、抽籤日期:民國108年3月16日(週六)下午2:00~3:00;由主辦單位公開代抽。

九、比賽方法:採現場比賽方式,依抽籤順序上場比賽;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

              評審。

十、獎勵辦法:

  1. 第一名1名,頒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2. 第二名2名,頒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3. 第三名3名,頒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4. 優勝獎若干名,頒贈佛光山惠中寺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5. 第一、二、三名同學之指導老師(限一名,以報名表為準),獲得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
  6. 各組比賽獲獎人數將以實際參賽人數,依1/3予以獎勵。
  7. 凡參賽者皆可參加抽獎,未在現場視同放棄。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3月8日(週五)17時止,每一分組25名,額滿為止,候補依報名順序遞補。報名人數未達10名者,該組取消比賽。

             1.國語組:  幼兒園組、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2.閩南語組:幼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3.客家語組:幼低年級組、中高年級組(請註明腔調)

             4.英語組:  幼兒園組、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十二、報名方式:(每人限報名一組,跨組報名將取消資格)

佛光山惠中寺2019年三好兒童說故事比賽【國語組】報名表 (點我)

https://goo.gl/YyCM31

佛光山惠中寺2019年三好兒童說故事比賽【閩南語組】報名表(點我)

https://goo.gl/z4weoo

佛光山惠中寺2019年三好兒童說故事比賽【客家語組】報名表(點我)

https://goo.gl/C1Hxi9

佛光山惠中寺2019年三好兒童說故事比賽【英語組】報名表(點我)

https://goo.gl/WhFd46

十三、活動流程:

1.報到08:30~09:00             2.開幕式09:00~09:30

3.比賽評審09:30~11:30         4.素齋品嚐11:30~12:30

5.評審講評、頒獎13:00~

十四、注意事項:

               1.同一組別撞稿或沿用他人的講稿,視同表演(文稿可改寫,不可一模一 

                 樣)。

               2.題材內容可參考三好兒童故事。

               3.報到時間為早上9點前,逾時報到不得參與比賽。

               4.比賽當天不開放比賽場地練習;比賽時不可在現場指導或示範。

               5.請務必攜帶環保杯、環保碗筷。

 

 

 

佛光山惠中寺2019年三好兒童說故事比賽規則

 

一、題目內容:

以「勸人為善」、「淨化人心」之相關故事或寓言為題材,請自訂故事題目。

二、時間限制:

(一)幼兒園組時間每人為2~3分鐘;國小組時間每人為3~4分鐘。

(二)計時標準:1.上場時依開口出聲為基準開始計時。

2.計時方式以2(3)分鐘整按鈴一響,3(4)分鐘整按鈴二響,表示比賽時間結束。

(三)扣分標準:1.凡不足2(3)分鐘或逾3(4)分鐘均予扣分;並以30秒為一

                  單位(未滿30秒者以30秒計算),扣總分3分。

2.時間不足或逾時部分,一律由計分組統一扣分。

三、評分標準:

(一)故事內容:40%(包括充實性、啟發性、勸人為善或淨化人心之相關性)。

(二)語音、語調:40%(強調情感與感染力)。

(三)儀態、表情:20%

※總分相同者,以評分標準的(一)(二)(三)高低排序。

四、比賽順序:

(一)依比賽前抽籤序號,唱名上場比賽。

(二)若經唱名三次,未出場比賽者,以自動棄權論。

五、附則:

(一)參賽人員資格不符規定者,經舉發屬實,該員競賽成績不計,改列為表

      演賽。

(二)參賽人員如有使用道具,上場佈置等預備時間以一分鐘為限。

(三)主辦單位有權於現場作錄音、錄影,以作為推廣教材及存檔或資料參考等之使用。

(四)參賽者若有錄音、錄影需求,只准錄製自己的,不得對其他比賽者進行錄音或錄影。

(五)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比賽現場,每位參賽者可由一位陪同進入比賽會場,比賽開始即禁止出入賽場,以避免干擾比賽進行。

(七)對於參賽人員資格或比賽過程,如有異議,於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向主辦單位行政組提出反映,逾時不予受理。

(八)其他未盡事宜及突發狀況,由主辦單位緊急應變小組作妥善處理。

(九)會場備有溫熱水開飲機,中午有素食午齋,為響應環保,主辦單位不提供紙杯、免洗碗筷,請參賽者及陪同者自備環保杯、環保碗筷。

(十)請遵守比賽簡章及比賽規則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