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

透過攝影鏡頭,回顧並記錄惠中寺走過20年歲月的獨特風華,並從藝術視角,見證其人文發展、建物晨昏光影、節慶活動更迭,承載堆疊了多少信仰與慈悲的歷史印記,期望透過本次活動,鼓勵愛好攝影民眾共同為惠中寺留下美好的回憶。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佛光山惠中寺、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承辦單位:佛光緣美術館台中館

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中區協會第一至第三督導區各分會、中華數位影音多媒體發展協會

三、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二)參賽者若未滿18歲,需再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參賽。

(三)參賽組別:

專 業 組: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之電子檔案,以3張為限(不收連做作品)。

手 機 組: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之電子檔案,以3張為限(不收連做作品)。

四、攝影主題

能以優異之構圖、輪廓、光影、色調、技巧等,充分呈現出惠中寺之歷史人文、建築文物、節慶儀式、生態之美為主。

★拍攝年份不限。

五、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50%:作品主題呈現及切題性。

創意美感30%:作品構圖之表現及手法。

攝影技巧20%:作品色彩、採光等技巧表現。

★本比賽成立評選委員會,委員由攝影、美術、寺方代表等相關專業人士組成。

六、獎勵辦法

作品質量未達獎項者,經專業評審委員研議,得以從缺。

專業組

A、特等獎1名:新台幣 30,000 元及奬牌乙面

B、二等獎1名:新台幣 20,000 元及奬牌乙面

C、三等獎1名:新台幣 10,000 元及奬牌乙面

D、佳作獎10名:每名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乙張

E、入選獎10名:每名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乙張

手機組

A、特等獎1名:新台幣 15,000 元及奬牌乙面

B、二等獎1名:新台幣 10,000 元及奬牌乙面

C、三等獎1名:新台幣 5,000 元及奬牌乙面

D、佳作獎10名:每名新台幣 3,000 元及獎狀乙張

E、入選獎10名:每名新台幣 1,000 元及獎狀乙張

遺珠之憾獎共5名:

 每名新台幣 3,000 元及獎狀乙張

七、報名步驟

(一)收件日期:2024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址: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65號(惠中寺)

(三)請至惠中寺官方網站(https://is.gd/mPVYV7 )下載報名簡章,填寫報名表後,將報名表正本、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正本、著作權聲明書正本及參賽作品【沖洗5×7吋照片】紙本資料裝袋,信封註明:參加佛光山惠中寺2024年「惠中之美」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作品的數位(JPEG)檔則寄至主辦單位提供之專用Email電子信箱 huichungyuan@gmail.com

(四)參賽之作品,無論是否符合規格或得奬與否,於寄送至主辦單位後,一律不退件。

報名表下載處: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NSWiEfpwluZ9gTKbeP7qSw3YpwIkORl/view?usp=drive_link

八、作品規格

(一)需為本人作品

參賽者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且不侵犯肖像權,亦不可假冒他人名義參賽。參賽作品為非參加其他比賽曾獲獎之作品或曾公開展出之作品,若有第三人對得獎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回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有效作品

每件作品皆須載明「作品理念」100字內自述短文,且作品不得傳達虛假或誤導的印象。每件參賽作品數位檔案之儲存規定,應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例:王小明-佛光寶寶),並與報名表上所填資料相符。

專業組規範

1.凡使用傳統、單眼、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

2.影像檔案壓縮後,JPEG格式,大小須15MB以下,單張尺寸需1200萬畫素以上(2400*3600像素長寬,300dpi),但不得插點擴檔。

3.作品需為一次拍攝完成,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色偏修正;不得連作、抄襲、裝裱、加色、重曝、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等方式編修作品,否則將不列入評審範圍。

4.每件作品需同時繳交數位(JPEG)檔,以便查核。

手機組規範

1.任何手機或平板,包括iPhone、iPad、iPod touch,安卓手機及平板電腦,Windows手機,拍攝的照片均可參賽。

2.許使用移動設備上的APP進行基本必要影像編修,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色偏修正;不得抄襲、加色、重曝、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等方式編修作品,否則將不列入評審範圍。

3.禁止於電腦上做其他特效或合成。

4.請勿過分壓縮圖片,檔案大小需在1200萬畫素以上。

5.每件作品需同時繳交數位(JPEG)檔,以便查核。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要求,否則將不予受理參賽。

九、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禮聘甄選委員評選參賽作品。

十、得獎公佈

暫訂於2024年7月公告於活動網站(惠中寺臉書、惠中寺官網、佛光緣美術館台中館臉書),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人間福報公佈得獎名單,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項

(一)如若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缺件、未符以上格式者,將不另行通知,不符規定者均視同放棄參賽。

(二)本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三)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四)本簡章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保留活動辦法修改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五)聲明事項: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讓與佛光山惠中寺所有。同時,佛光山惠中寺擁有在任何地點展出,及以任何方式、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以上所述均為永續無償使用,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

(六)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佛光山惠中寺辦理「『千光交映‧惠中二十』佛光山惠中寺 2024 年『惠中之美』攝影比賽」(以下簡稱本活動),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之規定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之:

1.本活動由佛光山惠中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係為進行本活動之報名、通知、聯繫、甄選、表揚及成果發表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利用皆受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2.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如報名表所示內容。

3.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本活動相關行政業務之存續期間,利用地區不限,利用對象包含佛光山惠中寺與佛光山惠中寺具契約關係之第三人於符合蒐集目的之合理範圍內,依執行本活動所必要之方式進行利用。

4.參賽者得以書面向佛光山惠中寺請求行使個資法第3條所規定之個人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若屬佛光山惠中寺依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佛光山惠中寺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

5.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參賽者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十二、洽詢方式

佛光山惠中寺官方網站https://is.gd/mPVYV7

活動諮詢:佛光緣美術館台中館「惠中之美攝影比賽」信箱,huichungyuan@gmail.com

專案負責人:知常法師 886-4-22520375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