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 趙志霞 台中報導】2022-06-22

秉持「訟則凶,積極推動以和解止訟,讓兩造間找出可接受的平衡點,化消恩怨情仇,使惡緣不再輪迴」的信念,蘭天律師黃秀蘭縱橫馳騁法庭30年,6月20日在佛光山惠中寺「未來與希望」講座,以「變與不變的心法」為題,用案例分享法庭內多變的人生及自己面對所謂「正義」的心路歷程。

現專精《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黃秀蘭表示,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並且要實踐在生活中,法官係根據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和法律做出判決,而訴訟過程裡步步驚心,可以看到人性的弱點和醜陋及當事人內心的折騰、煎熬與掙扎,勝訴與敗訴也未必是善惡分明的結果,「正義」在法庭實現以保護善良百姓的理想,其實有所侷限。

黃秀蘭列舉過去處理民事、刑事案件的例子解說,看到為洗刷清白或其他理由等,案件來回更審長達數年,不僅影響當事人的名譽、工作、家庭、心理、健康等,最終即便勝訴卻有如夢幻泡影;或官司未了兩造俱亡,傷了一輩子的情誼與信任,徒留遺憾,訴訟究竟解決了人我之間的什麼問題?

黃秀蘭在執業中,對律師是「正義之師」還是「魔鬼的代言人」所生的疑惑,從而轉向傳統經典求取答案,喜歡哲學、歷史的他研究《易經》,從「易經64卦384爻指向多變的世界和無常的人生」,領悟恆常的易理,再從佛法中探究生命的本質,開始在所處的周邊紅塵裡修行,汲取力量,且受到一位法官「以和解止訟」的啟發,開始推動用和解來化解雙方當事人的恩怨情仇,促使惡因惡果止息。

黃秀蘭指出,如老子《道德經》說「和大怨,必有餘怨」,談和解也不是那麼容易,總有一方當事人是不滿意的,在處理上要像坤卦象書所言「順勢而柔」,但陪伴當事人尋求解決的方法,協助找回生活的平衡,釋放身心靈的不安,是「推動和解」不變的初心。

近些年黃秀蘭從訴訟律師轉研智慧財產權與合約的簽訂,幫助影視文創產業的從業人員,並將志趣與法律專業結合,透過寫書、教書等、用敘事性深入淺出地傳遞法律知識,鼓勵大家親近法律。他說,21世紀的遊戲規則,即使是親兄弟,也要「慎定合約」,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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